修正國科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之申請人外語能力鑑定證明之規定,詳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中心
訊息類別
申請計畫
公告時間
2011/03/22
詳細內容
一、旨揭二作業要點已於100年1月14日以臺會合字第1000004355及1000004337號函通知,其中包括申請人應繳交之「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之規定。 二、近年外語鑑定考試多元,國科會特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決定修正申請人外語能力之最低申請標準。最低申請標準調降者,自今(100)年申請者開始適用;最低申請標準調升者及須加考口語測驗者,自明(101)年申請者開始適用。檢附博士生及博士後人員之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規定,如附件1至4。三、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公告於國科會國際合作處網站(國科會首頁關於國科會處室網站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作業要點及要點下方之附件)。
相關網址
相關檔案
國科會公文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規定國科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規定
All right reserved.(c) 2008 Far East University Offic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版權所有© 2008 遠東科技大學研發處 DESIGNED BY TNDG No.49, Zhonghua Rd., Xinshi Dist., Tainan City 74448, Taiwan, R.O.C. 74448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49號 Tel:06-5978329#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