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不得進用大陸地區學生擔任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亦得以補助經費(含管理費)支付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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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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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公告時間
2011/02/21
詳細內容
1.執行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不得進用大陸地區學生擔任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亦得 以補助經費(含管理費)支付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請 查照2.依據教育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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