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99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第1期)申請案,校內自即日起至99年4月12日止接受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中心
訊息類別
申請計畫
公告時間
2010/02/24
詳細內容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本次受理對象包括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二、本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辦方式,請各申請機構及擬延攬之申請人自行依本要點及申請作業相關規定,於受理期間,由申請機構備函(以發文日為憑)向國科會提出申請。三、線上製作之申請文件均需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並應包括如下:(一)補助延攬研究學者申請書(表CIF1101至表CIF1103)。(二)個人資料表(表C301至表C304)。(三)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四)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學經歷無法提供者,得以現職證明替代。但申請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應提供博士學位證書。(五)最近三年內著作(以不超過三篇為限)。(六)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之男性申請人,須隨同檢附已完成兵役服務或免服兵役之證明文件。(七)生物處所有學門之申請人須提供「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並併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學經歷(畢業證書)、現職、兵役證明文件」,轉成PDF檔後上傳。四、有關本要點規定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國科會綜合處一科王小姐、電話:(02)2737-7570。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小組,電話:(02)2737-7590~92。五、本計畫之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下載使用。-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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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函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研究學者合作對象同意書聲明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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