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07年1月5日以院臺科字第1060040507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中心
訊息類別
其他
公告時間
2018/01/19
詳細內容
一、為簡化公立學研機構技轉衍生之股票處分程序,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2項已修正明定研發成果及其收入不受國有財產法第56條規定之限制,俾利執行研發單位得彈性處分及運用。為完備後續執行之配套規範,爰修正旨揭辦法,增訂股權處分管理,強化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管理機制等相關規範,並刪除研發成果讓與或授權時,應在我國管轄區域內製造或使用之原則性規定。 二、檢送「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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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17科部產字第1070002713號函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正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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