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獎學金受獎時間:108年9月或10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課表而定),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5個月或10個月進行進修或研究。 2、申請資格:請參閱簡章第六點。 3、參加甄選,請檢附擬進修或研究機構之邀請函(邀請函亦可於錄取後補繳),其餘應備文件:請見簡章第七點。 4、簡章、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報名表,請見下方連結。 5、申請文件,請於108年1月15日前紙本送至國際交流中心,由中心函報教育部。 →報名表請電子檔寄送至feuieec82@gmail.com。 →文件有缺漏(除進修研究機構邀請函外),請於108年1月15日前補件,逾期不受理。 →申請案件超過3件,國際交流中心將另組織評審小組,選出3位代表本校申請。 →申請者須自付寄件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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