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促進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連結,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
二、對象: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三、深度研習範圍:至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計6週以上。6週參與觀察期結束後,停留當地5至10天,以田野觀察方式,分析比較當地社會現象。
四、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5萬元,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複審會議核定。 (二)補助項目:交通費、簽證費及保險費、生活費。
五、餘申請及補助細節,請參考官網:https://goo.gl/VR1Q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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