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電腦不支援script,亦不會影響您瀏覽本網站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國際專修部 遠東華語書院
最新消息
:::   
*
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公告單位

國際交流中心 

訊息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時間

2018/06/29 

詳細內容

 一、 目的:為維護僑生健康,使在學僑生傷病時醫療獲得保障,本會訂有「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另為減輕清寒僑生生活負擔,俾其安心就學,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

  二   補助對象:已來臺入學且家境清寒之僑生、港澳生海青班學生

三、 申請方式:

(一)     僑生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文件,向就本中心申請。

(二)     中華民國1021231日前已來臺入學之僑生免附清寒證明,由僑委會補助健保費。

(三)     僑生如於10311日以後來臺入學,升讀下一階段學程仍請重新提送清寒證明文件,向本中心申請。

四、 申請文件:申請表及清寒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如附件1
(二) 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1. 一般性開立單位

(1) 僑居地留臺校友會所核發之證明

(2) 來臺就學前一學程畢業學校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3) 僑居地同鄉會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4) 僑居地政府機構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5) 僑居地保薦單位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6) 我國政府機構開立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2. 特定國家或地區具公信力之個人

(1) 香港地區區議員開立之證明文件

(2) 越南地區村長、里長、黨(社、坊)人民委員會主席開立之證明文件

(3) 馬來西亞地區國會議員、州議員、市議員及村長(不含拿督)開立之證明文件

 

3. 其他經本會同意核可者。

五 五、申請時間

(一)     新入學僑生

    請每年121日中午12點前將上述申請文件,送至本中心。

           (二)     新增符合申請補助資格之僑生

     已參加健保之僑生,如因故轉為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各校應於每月25日前(遇例假日提前)將上述申請文件,繳交至本中心。

 


 

相關網址

 

相關檔案

申請表 

返回最新消息
:::
相關規章
遠東科技大學111學年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簡介連結網址
僑務委員會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外國人在台工作服務網
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Working Holiday Pro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