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104年12月25日僑生聯字第10405015332號書函諒達。
二、依據本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第3點:「尚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第1款規定之僑生……,自抵臺註冊之日起,得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6個月……。保險費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參加僑保僑生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
三、「105、106年度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契約承保期間為105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個別保險效期6個月,保險費為新臺幣1,212元,由本會補助百分之五十(新臺幣606元),僑生自付新臺幣606元。門診給付相同症狀每日以一次為限,理賠上限為新臺幣1,000元(含掛號費),住院期間給付同一次住院理賠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醫療費用繳納後,檢附收據及診斷書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理賠。
四、請於僑生投保繳費後,依規定格式儘速將投保名冊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承保機構(投保名冊電子檔請至本會僑生服務圈網頁下載:首頁/文件下載;電子郵件:35001005@cathlife.com.tw)。
五、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資訊如下:
(一)保險服務人員:施錦樹先生。
(二)電話:(02)2752-7899轉2319。
(三)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一段245號7樓A室。
六、檢附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僑生投保名冊填寫範例、理賠申請書(含範例)及僑生保險理賠申請流程說明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