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6年4月17日臺教高(二)1060050339號函辦理。
主旨
青年發展署有關強化我國未來對學生海外留遊學/實習或度假打工之安全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部青年發展署106年4月10日臺教授青字第1060000139號函辦理。
二、為使學生能在具備正確認知及安全環境下至國外體驗學習,請學校留意以下事項:
(一)強化向學生宣導赴海外留遊學或實習時應注意之安全事項,學校並應落實辦理留遊學業者相關查核,以避免學生因誤選留遊學代辦業者或實習機構,而有誘導犯罪或違法工作之情事發生。
(二)強化一般學生法治教育,加強宣導毒品防制觀念,以建立學生正確法治意識,保障其自身權益與安全。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部青年發展署承辦人楊壹鈞(連絡電話:02-7736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