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臺教文(三)1050100338號函辦理
主旨:轉知外交部來函有關我赴波海三國之交換學生申辦簽證事,請公告周知,並提醒學生避免因未事先申辦簽證而遭拒登機入境。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05年7月15日外歐東字第10500147980號函辦理。
二、據該部函稱,我駐拉脫維亞代表處進一步接洽波海三國相關機關,研商事先申辦簽證之可行作法,目前赴各該國交換生申辦簽證方式如次:
(一)拉脫維亞:我交換學生得於申根區以外之拉國使領館(包括拉國駐日本大使館)遞件申辦長期停留D類簽證。遞件前請聯繫相關使領館諮詢所需文件及申辦程序。申請人可以郵寄方式申辦簽證,須備齊之資料包括:有效護照、申請表(線上填寫後印出並親簽)、拉國學校所出具之邀請函(附彩色相片並經移民局確認)與入學許可、交換期間居住地址與保險證明文件及規費61.84歐元等,受理單位將於1至2週內寄回護照及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