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科技大學學生外語專業證照補助辦法
99.11.09 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遠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類專業外語能力檢 定測驗,取得外語專業證照,以提升其外語能力及就業競爭力。依據「教育部技專校院國際化獎助要點」特訂定「遠東科技大學學生外語專業證 照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之對象及範圍,為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政府機構或其委託單位以及國內外語言測驗機構(如法人機構)所舉辦之專業外語能力檢定測驗,通過測驗並取得證照者,得申請補助。
第三條 凡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相當於「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級(含聽力閱讀、寫作口說測驗)以上之英語證照或日語3級以上證照,得申請獎助金,如附表所示。
第四條 本辦法所給配之補助點數,依照當年度教育部補助之國際化獎助經費預算由研究發展會議予以審定,每點補助金額最高新台幣550元,惟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該次檢定測驗報名費。
第五條 報名費(含證書費)依檢定測驗之簡章或主辦單位的網頁公告為準,不須另檢附報名費用收據。(請檢附證照正本及影本於每年11月底前向研究發展處國際交流中心申請,逾期不受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研究發展會議審議,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項次 | 證照名稱 | 級別 | 獎助點數 | 備註 |
1. | 全球英檢(GET) | C2 | 10 | 聽力閱讀寫作 |
C1 | 8 |
B2 | 4 | 聽說讀寫 |
B1 | 3 |
2. | 全民英檢(GETP) | 高級 | 8 | 初試+複試 |
中高級 | 4 |
中級 | 4 |
3. | 其它相當於CEF語言能力參 考指標B1級以上之英語證照 | B1 | 10 | |
4.. | 日文 | 3級以上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