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交流中心2
訊息類別
其它
公告時間
2014/12/02
詳細內容
主旨:「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2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6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030163968B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如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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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x21527.docodx215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