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交流中心2
訊息類別
其它
公告時間
2013/08/15
詳細內容
依據中華民國102年8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020119795號函辦理主旨:「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2年8月2日以台內移字第1020263622號令修正發布,如有需要,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 查照。說明:依據內政部102年8月2日102年8月2日台內移字第1020263622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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