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僑務委員會為鼓勵各大學院校從事僑務課程之教學,特訂定「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本校相關系所教師倘有意願開設相關課程或講座,需以「中華民國僑務政策」為課程主軸,並從僑民、僑教、僑商或僑生等4大面向規劃授課內容。
二、受補助對象為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研究所) ,開設以僑委會公布建議之研究主題為主軸之僑務一般課程或專題講座課程,且授課教師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本會申請補助:
1、 曾出版與開設課程有關之專書(不包括主編或翻譯著作)。
2、 曾在重要學術刊物發表相關論文。
3、 曾從事與教授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
三、請依「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備妥各項申請文件,於本(109)年4月30日前,統一由國際交流中心以校發函向僑委會提出申請。
四、補助國內各大學院校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資料如附件,另補助相關開課課程建議資料如僑委會官網(http://www.ocac.gov.tw/僑務研究/補助大學院校開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