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國際交流中心
訊息類別
其它
公告時間
2019/12/31
詳細內容
一、自109年1月1日起,僑外學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本部將於申請案件核准且發文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學生領取電子公文。現行「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證」配合以電子送達方式核發許可之推行,將改以核發工作許可函。 二、為利僑外學生知悉電子送達措施之推行,並加強宣導雇主聘僱僑外學生應善盡查驗身分及工作許可之責,爰擬具「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問答集-學生版」供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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