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於線上申辦無紙化申請之數位趨勢,自108年2月1日起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全面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提供僑外學生24小時線上申辦服務,除節省郵寄費用,亦大幅縮短文件往返時間,保障學生工作權益。
2. 為擴大運用網路線上申辦之效益以達簡政便民,自109年1月1日起,僑外學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本部將於申請案件核准且發文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僑外學生領取電子公文,僑外學生並可於發文日起8個日曆天內自行至本部線上申辦系統領取電子公文;逾期未領件者,系統將關閉「領取電子公文」功能,本部逕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工作許可函。惟如「不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許可函,則仍以郵寄方式寄發紙本公文許可函。
3. 另現行核發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證」,為配合以電子送達方式核發許可之推行,將改以核發工作許可函之形式做成行政處分,併予敘明。
4. 又為使學生及學校單位知悉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相關事宜,隨函檢附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問答集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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