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弱勢助學補助
※ 111學年度弱勢助學助學金補助規定,依教育部最新來文辦理。
※ 若有其餘相關問題請洽進修部 (06)5978317轉分機7102或至【網頁】
※ 學生於第一學期提出申請,審查符合資格後於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扣除,實際補助金額,依第二學期繳費單扣款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