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全民防空警覺與熟練防空作為之目的,配合「漢光38號演習」實兵操演,採「有預警、分區同時段」方式,於7月25日至28日期間,區分本島及外﹝離﹞島等7個地區,驗證軍民聯合防空各項作為。 臺南市訂於7月27日(星期三)13:30-14:00舉行萬安45號演習,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災害救援演練;演習地區轄內機關﹝構﹞、學校、國軍部隊及民眾共同參與。 演習時,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應配合設置標示牌,所有行人、車輛須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逕行防空疏散避難。 演習期間,團體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先以勸導方式,勸導後 仍未配合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 附件:演習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