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護照成績結算相關事項公告 應屆畢業生四年級公民護照成績結算日105年5月20日。為讓同學有更充裕的時間,經研討後成績得累計延至6月20日止。若「公民教育」成績在6月20日當日尚未累積達到各項低標且總分未滿60分,或「創意實作」成績累積為未滿60分,則須重補修(成績歸零)並依修課規定完成該學分,成績以修課成績計算。 附件:成績結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