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師資陣容,鼓勵教師進修升等與增聘助理教授以上師資(主要執行單位:人事室)。
(1)、積極延攬國內外具實務經驗的博士或教授來校任教。
(2)、鼓勵現有教師升等,逐年提升助理教授以上師資之比率。
(3)、鼓勵教師在職進修。
(4)、禮聘南部科學園區內符合教學資格之專業人員到校兼課。


2.、實施學校本位課程規畫(主要執行單位:教務處)
(1)、配合產業需求與學院之發展,由各系科訂定發展特色、學生能力指標,進行課程規劃。
(2)、設置專業學程,培養學生第二專長。
(3)、與勞委會合作,設置就業學程,提昇學生就業能力。
(4)、建立各課程之中英文課程說明及教學規範。
(5)、推動各系所進行教育認證。


3、配合學校教學卓越計畫,提昇教學品質(主要執行單位:教務處)。
(1)、以學院為主,配合各系科發展特色、訂定教學目標、授課內容及預期效果。
(2)、建置遠距教學與學生自學網站。
(3)、設置專業學程,培養學生第二專長。
(4)、與勞委會合作,設置就業學程,提昇學生就業能力。
(5)、實施成績預警制度,及時輔導成績低落學生。
(6)、強調實務教學,增設校內合格檢定場地並輔導學生考證照。
(7)、定期召開各學科教學研討會,鼓勵老師配合學生程度,自編教材。
(8)、每學期由各系科舉辦各種學術講座。
(9)、實施期中與期末教學評量,並公開表揚教學績優教師。


4、改善教學資源(主要執行單位:教學資源中心)
(1)、以學院之發展為主,充實各系所之教學與實習設備。
(2)、充實普通教學教室之e化設備。
(3)、增設多媒體語言教室。
(4)、提昇圖書館期刊與圖書之質與量。
(5)、成立遠距教學教材製作中心。


5、提昇通識教育課程與教學品質(主要執行單位:通識中心)
(1)、加強各學院對通識教育的認知與參與。
(2)、提昇學生基礎通識能力。
(3)、發展並建構博雅課程之核心領域。
(4)、強化通識課程與專業課程之融合。
(5)、鼓勵教師研究、進修,提昇教學品質。


6、提昇學生外語能力,擴大學生國際視野(主要執行單位:應外系)
(1)、建立各課程之中英文課程說明及教學規範。
(2)、訂定獎勵辦法,鼓勵學生與教師出國進行長期或短期遊學。
(3)、訂定獎勵辦法,鼓勵學生與教師參加英文檢定。
(4)、實施英文分級教學與英文檢定輔導。
(5)、設立免費英文輔導學習班。
(6)、推動國際通識英文講座。
(7)、建構英文網路自學平台。


7、整合學校師資與設備,成立研發中心,提昇研發能量(主要執行單位:研發處)。
(1)、跨科系整合各科系設備與專業技術人才。
(2)、訂定各中心預期達成目標,並實施目標管理。
(3)、加強與南部科學園區廠商建教合作關係,提高本校研發成果。
(4)、編列預算,逐年擴增設備,並配合中心延聘相關專業人才。


8、鼓勵教師進行產學合作(主要執行單位:研發處)
(1)、訂定獎勵辦法鼓勵教師進行產學合作。
(2)、訂定各系科產學合作績效指標。
(3)、鼓勵教師將學生專題轉化為產學合作計畫。
(4)、鼓勵教師帶動學生參與產學合作計畫。


9、鼓勵教師申請專利(主要執行單位:研發處)
(1)、訂定各系科申請專利之重點方向。
(2)、修定獎勵辦法鼓勵教師申請專利。
(3)、鼓勵教師將建教合作成果轉化為專利。
(4)、鼓勵教師帶動學生參與專利之開發。


10、關心學生,加強導師輔導功能(主要執行單位:學務處)。
(1)、建立學生輔導紀錄。
(2)、加強學生校外賃租的輔導及訪視。
(3)、加強師生、親師溝通管道。
(4)、定期舉行導師會報,交換工作心得並掌握輔導現況。
(5)、每學期公開表揚績優導師。
(6)、增進導師輔導知能,每學期舉辦導師輔導知能研習、主題輔導工作坊。


11、提昇學校行政品質與效率(主要執行單位:祕書室)。
(1)、建立各處室服務之單一窗口。
(2)、建立各處室之標準作業流程。
(3)、持續開發各種行政作業電腦化系統。
(4)、加強提昇各單位人員資訊作業能力。
(5)、開設提昇學校行政人員服務品質各種研習班。
(6)、建全行政人員考績制度。


12、建構具高科技特色之綠色學園(主要執行單位:總務處)。
(1)、設置太陽能生化科技廚餘回收設備。
(2)、增設太陽能路燈。
(3)、設置LED看板。
(4)、加強各大樓頂樓綠化作業。
(5)、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程。
(6)、擴充校地增設太陽能照明之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