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臺教文(三)1050058048A號辦理。 主旨:有關「104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公布乙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來文說明:
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本部104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將依查核作業要點時程規劃於105年4月30日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公告(網址:http://studyabroadinfo.moe.gov.tw/default.aspx,點選「海外留遊學業者查核」)。 |